《南瓜灯小狗与你》上
作者:vb@能否望山月      更新:2023-10-31 01:55      字数:7083
 梅山今天发生了一场火拼,结果单方面的相当惨烈。

 倒也算那群人倒霉,本来大家都快忘了杨家还有梅山这么个盘口,毕竟多年也没见人去管过,他们新来东海想找地方立威,谁知哪里触到逆鳞,杨家那位小沉总亲自带人杀过来的,据说对面差点连一个全尸都拼不出来。

 那其实是个很漂亮的地方,如名一样盈盈开满白梅,许久未有人打理,起风时落花如飘雪。可沉香总是不爱到这里来,没什么原因,就是不喜欢而已。

 只是今日不知怎么了,可能是心血来潮,听到有人想抢梅山的时候莫名冒上来股火,拎了枪就来了,来了之后又觉得后悔,空气中鲜血的锈气烦得他头疼,靠在车上听属下回报宅子里有那群人劫来的人质,小沉总要不要看看怎么处理。

 他忍着十二分的不耐下车去,随手接了底下人递来的烟,打了两三下没打着火,刚“啧”了一声抬头,动作忽地一顿,然后天上下雨了,打湿的香烟也被甩到一旁。

 畏缩的人群里有个格格不入的熟悉身影,精致的衬衫长裤,长发搭在白色羊绒衫上,整个人透着一种温和而松弛的状态,随意得好像只是偶然路过。男人朝这边看了一眼,那是教人看过就不会再忘记的一张脸,琥珀色的眼睛像玻璃球,看到他时似乎很是惊喜,长眉弯起,挥手遥遥喊:“沉香!”

 然后沉香想起来了,怪不得他不喜欢这里,因为这是他和杨戬分手的地方。




 要想说清楚他们两个的故事,那就得从很久很久以前,沉香初次见到杨戬的时候说起。

 彼时的沉香还不是如今东海一手遮天的杨家小沉总,不过是个不知道哪里来,连姓氏都不知道的野孩子,唯一真正属于他的只有手腕上一条红绳。他自小就孤僻,因为身手好被拉去打过不少架,背过案底,山根也落下一道伤疤,看上去倒是更凶了些。

 这样的小孩在东海市,要想糊口就只能另谋他路。沉香认了个叫申公豹的人当师父,也算入了道,还记得那酒鬼见他时打量半晌,问他姓什么,说这名字好,不该混到这种地方来。可他没有姓,只觉得莫名其妙,叫“沉香”或是“张三李四”对他来说都没什么区别,申公豹拍了拍他的肩,说小孩不懂事,那是有人用心给你起的,你曾经有个家。

 “家”这个概念,对于沉香来说好像太过遥远。他是被福利院老师在门口捡到的,那天下着雪,一两岁的小孩本该是活不下去,可他被裹了一层又一层的绒毯睡得正熟,手心里攥着一条红绳挂着一块金牌,上面刻着他的名字,摹刻的字体隽秀写着:沉香。

 那是他和这世间唯一的牵绊,可这么多年来也从未有人来找过他,所以沉香不记得自己的家人,自然也不会有什么奢望,但是申公豹总是能看穿他,又喝一碗酒,笑笑说:“道上凶险,凡是来混这口饭的,为名为财,哪个不是各有所图。你小小年纪,要是不想找你亲人,那为什么还要来跟着我干?”

 沉香答不上来,只闷头继续做他的事。他或许的确有过那些想法,可后来那块牌子也被当掉了,因为申公豹被仇家暗算进了ICU,他这才知道原来那酒鬼紧急联系人填的是自己。本意是想叫他来给收个尸,但沉香不愿意,手术单上签了字,非要把人救回来不可。医疗费不够就当了金牌,那虚无缥缈的牵绊没了就没了,至少他现在还算有家人.....可这还远远不够,他只能铤而走险,签生死契接了去抢东海杨家的活,如果他死了,这笔钱就会当做抚恤金打给医院。

 他对生或死没什么所谓,既然已经亲手断送与亲人的最后一份牵绊,若是申公豹也死了,这世界上连个记得他的人都没有,那活着也只不过是在人间当鬼而已。

 那次的活是暗杀,目标是杨家的合作伙伴,若只是如此或许也不算多么凶险,可这人偏偏是杨家二爷亲自迎进去的座上宾。

 哦,那就必须得再说说杨戬是什么人了。放在十年前的东海市,没有人会不知道这个名字——东海的活阎王,杨家杨二爷。

 杨家势力盘踞此地已久,向来一家独大,视其为眼中钉者自然也多。十多年前曾有人策划一场暗杀,上任家主杨婵一家不幸罹难,杨家险些一蹶不振,谁知海外留学的杨二公子连夜归来,这是个手段利落又残忍的主,整合残余势力,一一清剿不轨者,那段时间东海码头的水泥桩子能把港口填满,此后人人自危,生怕哪里再惹着这位二爷,连人带亲都得一并沉到海里去。

 所以这活本来没什么人敢接,杨二爷要是报复起来便是连亲近的人也无法幸免,只有沉香孤零零一个毫无牵挂。

 他那时也只不过是个十二岁的小孩,别的孩子还在发愁学业的年纪他早早落了一后背的疤,好在这副样子颇有迷惑性。选在闹市区下的手,趁目标下车的功夫一刀毙命,旁边是游乐园,当晚有狂欢节,以便他趁乱混进人群当中。

 杨家的人很快就来了,沉香最终还是没逃过,被提溜出来扯到领头男人的面前。那是他第一次见到杨家二爷,一身精致的衬衣长裤外随意披了件西装,隽美的面容有些苍白,明明是笑盈盈的表情,却似乎远在云端之上千里之遥,透着一股平淡的冷漠,而自己不过是他随手就能碾死的蚂蚁。

 然后杨二爷看见他,突然笑了一声,这次是真心的笑,笑着笑着忍不住咳嗽起来,说:“你这小孩倒有意思。”

 架着他的人散开,沉香不明所以,杨二爷打量他半晌,像在看小狗一样,他手都摸上袖子里藏着的小刀准备伺机逃跑,下一刻雪松木的气息扑面而来,他尚还反应不及,左手被捏住攥得生疼,然后他怀疑自己真的被当小狗了,杨二爷摸了摸他的下颌,颇有兴味,又问:“你缺钱吗?要不要来我身边做事?”

 “......?”沉香一愣,袖子里的刀片哐啷掉在了地上。

 他那时怎么也不明白,还以为是有钱人闲着没事喜欢包养小孩,后来再问,杨戬只是敷衍着说看他面善。

 直到很久以后,他才从翻出来的老日记里看到:那天是万圣夜,杨二爷看手下从人群里拖出来个小孩,穿着不知道从哪个倒霉蛋身上扒下来的工作服,松松垮垮套在身上一看就知道不是他的——身上的血气都还没藏好,头上却顶着游乐园的南瓜灯,面具作怪的表情和他本人臭着张脸可谓对比鲜明,世界上哪有像他这样的员工?

 杨二爷一下就乐了,然后突然想起:如果他的外甥还活着,或许也该是这个年纪。

 他难得起了兴趣,那个合作客户对他来说无足轻重,查到小孩的目的也不难,所以后来,他许诺沉香承担申公豹的治疗费用,而沉香则跟他回了杨宅。

 这就是他们的初遇,彼时那人还是东海一手遮天的杨二爷,身处他拼尽全力也够不到的地方,还不是他的舅舅,他的杨戬。




 自然,也就不会像如今这样,混在劫持人质的队伍里,看着像个没有任何攻击性的棉花团子。

 “沉香你看,南瓜灯。”

 棉花团子颇为好奇地举起摊位上的南瓜灯,商贩也知道与时俱进,南瓜灯被做成小花篮的形状,篮里盛着娇艳欲滴的玫瑰。

 沉香太久没回来,忘了这附近就是他初次见到杨戬的游乐园,而今天是他们重逢的日子。

 从他上一次见到杨戬算起,如今也已过五年。

 很难说他们此时是以什么样的关系心照不宣一同来逛游乐园,长大后的小沉总难得有几分局促,他在杨戬面前总是没什办法的,索性摸了摸鼻子,又道:“舅舅喜欢,买下便是。”

 说罢便掏钱,摊主乐呵呵来包装,问是否是要送给恋人,沉香点点头,说不必包了,那人又探探头看他身边,好奇问:“小哥要送给女朋友?”

 沉香哽了一下,点点头又摇摇头,私心作祟他不喜欢前男友这个词,送玫瑰给舅舅又太过暧昧。杨戬就笑眯眯走在一旁看他纠结,暖黄的灯光洒在那张昳丽的面容,他猛地心头一跳,像以前一样总是没有安全感,忍不住伸手掩好那人敞着的羊绒衫,闷声问:“舅舅,你为什么会在梅山?”

 为什么....这么多年都不来见见我呢?

 “我一直在这里,”杨戬歪头看他:“谁叫我们少爷这么年了也不回来看看?”

 沉香摸摸鼻子,他的确太久没回梅山了,又问:“那你还混在那群人质里....逗我很开心吗?

 “本来只是觉得有趣,我总有预感你今天会来,沉香难道不想见到我吗?”

 怎么会....他明明高兴还来不及。

 可他想问的有太多了,想问杨戬这些年过得好不好,身体有没有好些,有没有,像自己想他那样想过自己?

 从他们分手,杨戬把杨家交给他独自离开算起,迄今五年,已经抵上他在杨戬身边生活过的一半年岁了。

 电话突然响了,是申公豹打来的,沉香犹豫了一下接听,那边问他怎么没跟着其他人一起回去,发生什么事了吗?

 “我在陪舅舅。”沉香顿了顿,人流逐渐大了起来。忽然右手触上一片柔软,杨戬在人群中牵紧他的手,琥珀色的眼睛像要溶于灯火,盛了一湾温和浅淡的笑意。上天真是不公平,杨戬似乎还是同他们分手时一模一样,好像五年的岁月都无法在他身上留下任何痕迹,就连他们之间的隔阂也皆于此刻消弭。

 “舅舅?”电话那头申公豹一愣:“杨戬?他不是....”

 电话被摁断了,游乐园的时钟响了八声,绚丽烟花在夜空绽放,可他们没有一个人在意,一切皆被抛在身后,心底压抑多年的思念与爱欲如烈焰熯天,要他拉着杨戬离开拥挤的人海,心中许久未有这般欢愉,像是要烟火和明月见证他们一同私奔。

 他们在喧闹声中接吻,似侵占却又温存,杨戬的嘴唇也像棉花糖,又软又甜,亲得急了就会不满地轻轻哼两声,沉香其实从来没有吃过棉花糖,只是觉得那应该就是这种感觉,让人止不住想吞入腹中。

 连气息都纠缠相融,可沉香还是觉得冷,怎么也不够,非要把人紧紧抱着才能安心,杨戬便任他亲,安抚着一下一下摩挲青年的脖颈,唇齿厮磨之间漏出一丝气声,笑他:“怎么这么多年了....还跟个小狗一样?”

 可不是小狗?这就又要去咬他,杨二爷以前哪曾有这种任人揉搓的时候,羊绒衫被蹭得有些乱了,电话又响却一直无人理会,沉香手臂收紧,几乎像在陷在这处柔软之中,骨血相融,然后再也不会分离。

 “舅舅....”他轻声呢喃,像在拥抱一个不真实的梦境:“我好想你.....跟我回去吧。”

 “好啊,”杨戬笑着轻轻吻在他鼻尖,说:“我们回家。”




 杨家的宅邸如今挪到了蓬莱。

 杨戬其实最开始更常住在梅山区,沉香原本也被他养在那里,最开始只是觉得这小孩合他眼缘,索性养小狗一样时常带在身边。后来他发现小孩总喜欢看着他发呆,也是,杨二爷对自己这张皮相还是颇有自信,也相信自己的眼光,他那时动了隐退的念头,少年人如利刃新发于硎,假以时日锋芒毕露必将成为他最为满意的继任者,而他作为掌刀人,自然从不吝于喂血予刃。

 沉香18岁那年接了道上的黑活——九死一生的活计,譬如当初刺杀杨二爷的合作客户。不过这时小孩长大了不少,身形抽条,小臂肌肉劲瘦,眨眼便可挥刀取人性命,面容棱角也逐渐长开,只是总是板着张脸,眼瞳深邃,隽秀中透着一股凌厉的锋锐。他这时已经是东海闻名,出手狠辣而精确,被他盯上的目标无人能够生还,是杨家二爷最为衬手的一柄毒刃。

 那时他们的关系或许早已经超过该有的界限,杨家的人都知道二爷喜欢狗,还养了只白色细犬,给她起名叫哮天,好吃好喝的养着。后来有不长眼的客户被吓到踢了狗一脚,二爷面上笑笑,当天宴上就砸了那人一条腿。

 他是很喜欢狗的,也不允许任何人染指他喜欢的东西,因此手下人颇为担忧,向他禀报沉香接了黑活,可二爷却只是笑笑,说:“随他去吧。”

 他知道,沉香本质上是不同的,忠诚却不驯,招招手就会乖乖回到他身边,却能在靠近时从少年人眼神里看到毫不掩饰的野心。

 杨戬深知那是什么,但他懒得制止。在小孩别有用心前来辞别之时拉着人的领子靠近,沉香猝不及防险些整个人栽他身上,撑着座椅扶手看他,他们离得极近,少年的眼睛像颗黑曜石,然后呼吸交融,唇间落上一片粗粝的柔软,小孩的嘴唇有些干,一触即离,小心翼翼品味这个不像是偷来的吻。

 他轻轻笑了声,舔了舔唇间,几乎是贴着沉香的耳畔在说话:“有什么想和我说的,回来再说吧。”

 那次的活九死一生,但是沉香真的回来了,他成功了,敌对势力在半月之间几乎被尽数铲平,可小孩受了重伤,接回来时身上的衣服快被鲜血浸透,背上挨了极深的一刀,直接送进了ICU,差点要了半条命。

 杨二爷得知消息的时候心头猛地一跳,推了工作皱着眉守在小孩病床边,中间沉香醒了一次,清醒的一瞬间下意识就要暴起,杨戬板着脸一把把人按倒在床上,小狗疼得“嘶”了一声,他刚起身想按呼叫铃就被拉住手,沉香着急忙慌往他手指上套了个什么东西,凉凉的,做错事一样缩在被子里眨眼睛看他。

 他在看到手指上蓝宝石镶嵌戒指的时候快被气笑了,板着脸敲敲小孩的脑袋:“说话。”

 “唔,是我在拍卖场买下来的。”沉香睁着亮澄澄的眼睛,半晌又补了一句:“送给你....看到它就,想到你了。”

 他那时还不大爱说话,也不太懂该说些什么,磕磕巴巴的却又像小狗了,杨戬无奈,在少年希冀又惊喜的目光中轻轻亲在他的额头。

 等人睡下,杨二爷之前吩咐下人去查沉香的身份也有了着落,毕竟以后或许是小男朋友了,总得知道他到底是从哪里来。

 然后这一查就出了事。

 十六年前的冬夜,杨家前任家主杨婵,杨戬的亲姐姐,在晚宴回家的路上遭遇刺杀,那时状况极为惨烈,鲜血浸透雪地,杨家的下属本来尚能应付,可对方蓄谋已久安插卧底,在双方力竭之时,引爆了藏在车队里的炸弹。

 那天是私宴,杨婵特意带了丈夫和幼子同行。杨戬从国外赶回来的时候只得到一个消息——姐姐一家尸骨无存。

 他那时大病一场,又在之后的殚精竭虑里落下了病根,从此身体就一直不大好。

 如今,过往血债已得血偿,可他在世上便是彻底无亲无故,了无牵挂,什么时候走也不过是时间的问题,直到戴着南瓜灯笼的小孩闯进他的视线....可当他看到下属通过申公豹查到小孩当年典当的金牌,这么多年过去金牌已经有些氧化,幸好典当行的老板喜欢背面描刻的字迹才留下了,这才能够经过漫长岁月又辗转回到沉香手中。

 杨戬在那一瞬间平白有些头晕目眩,那块金牌背面的字迹他无比熟悉——他写的一手好字,当年姐姐曾拜托他写下“沉香”二字寄来,却也不说缘由,只道待他回来自会知晓。

 他曾经因为性取向的原因不愿商业联姻,母亲已经离世,和父亲闹崩后索性一走了之,后来父亲也去世,他和姐姐便是彼此仅剩的亲缘。时隔近二十年,他终于想起去查当年医院的记录:原来杨婵让他写字的那一天,正好是她查出怀孕的日子。

 然后终于明白当初姐姐想说却没来得及说的话——他的姐姐想要让他回来,去见见他在这世上的另一个亲人,然后把描刻着他字迹的金牌亲手为小外甥戴上。

 他们都晚了一步,杨婵想给他一个惊喜,而他被事务绊住了脚步,她说得太晚了,他回来得也太晚了,于是杨戬甚至要从事故报告里,从“杨婵一家三人丧命”这行冷冰冰的字中才能得知,原来他还有个外甥,但是已经和他的姐姐一同丧生火海。

 然后又在二十年后,如戏剧一般知晓:原来他的小外甥没死,当年在爆炸前被下属拼死送到了福利院,如今已经长大了,是他用得最趁手的一柄利刃,是因为爱上他现在还躺在ICU里险些丧命的少年人。

 自己亲手写下过他的名字,他叫杨沉香。




 杨戬日记中能够追寻的过去到这里为止。

 在沉香的记忆中,后来,杨戬带着他去了蓬莱新建的宅邸,那是他们姐弟长大的地方,也是沉香第一个拥有的,可以称之为“家”的地方。

 直到他和杨戬之间的争端再也无可转寰,他们大吵了一架,然后杨戬搬回了梅山。


 时隔五年,这里和杨戬离开时的样子似乎别无二致,连陈设的位置都没有丝毫变动。卧室中还是摆着那台老旧的钟表,沉香找人来焕了新,杨戬颇为好奇,问他:“我记得它不是坏了吗?”

 沉香不自然地点了点头:“我找人修好了。”

 “哦.....”那人坏心眼地拖长了音调:“都摔成那样了,我还以为再也修不好了呢。”

 那是当初杨戬突然在晚宴上公布沉香是他外甥之后摔坏的,那天晚上他难得和杨戬闹了脾气,想想也是,他好不容易对亲缘已经不再期待,心上人却摇身一变成了亲舅舅,像是命运对他开了恶劣的玩笑。

 而杨戬只是温和地看着他闹,又在平息之时轻轻将他揽在怀里,缓声说:“沉香,我是你的亲人。”

 “我是个野孩子,”他执着道:“我没有亲人。”

 “你是带着父母的爱降生于世的,你还有我,从来都不是野孩子。”

 “那你为什么这么年都没看过我?你知道我那些年过的是什么日子吗?”他的声音有些哽咽:“你不是我舅舅吗?为什么不早点来接我?”

 杨戬没有回答,他难得看到那双眼睛流露出悲伤的情绪,琥珀色的河静谧而无声,然后倏尔靠近,落了一片温热的轻柔在鼻尖。

 他说:“沉香,对不起。”

 沉香几乎是噬咬一般去吻他,算无遗策的掌控者终究是失了手,被自己亲手养大的猎犬咬上喉管拖进深渊,纠缠着相拥,任由彼此的呼吸升温交融。

 他们相认的那一晚,沉香和自己的亲舅舅做爱了。

 这是他第一次看到杨戬在床上的样子,这人对待自己的外甥真是有无限的耐心,撞得狠了便就蹙着眉呻吟两声,可他秉性顽劣,非要撕掉杨戬所有故作平静的伪装,要云间的人掉入凡尘,不再是他遥遥千里而不可及的明月。

 于是他第一次叫出那个称呼,带着股报复一样的狠劲,喊他:“舅舅。”

 杨戬浑身颤抖起来,可他却莫名感到一阵畅快,恶狠狠说:“这都是你欠我的。”



 “对不起。”

 “什么?”思绪回溯,杨戬愣了一下,显然没想到他会这么严肃:“这个钟?不是早就说了不怪你....”

 “不是。”沉香却还是执着地看着他,非要抓他的手十指相握,又说:“对不起,舅舅。”

 “我之前总是不够坦率,所以一直都没来得及说....当年的事不怪你,我也从来没有怪过你....对你说了那些话,对不起。”

 “早就过去了,沉香,”杨戬眨眨眼,捏了捏他的掌心:“我说过,你想做什么都可以。”

 “可我想说的不止这些....”

 黑色的眼睛无比坚定,又倏忽靠得极近,沉香已经彻底长大了,褪去少年时的稚嫩,五官精致而深邃,血海里浸出来的攻击性被藏得很好,像是在锋利的刀刃之外封了一层沉稳的外壳。

 那层外壳却在杨戬注视而来之时碎开一角,露出少年人曾经不愿被他看见的脆弱与惶恐,沉香好像还是和他们当年初遇时一般模样,还是那个会臭着脸戴南瓜灯的小孩....可却有哪里不再一样了,他的小孩从胸腔里剖出一颗真心,再放进南瓜灯中一并送到他面前,小狗一样看他,和他说:“都给你,其实我只是喜欢你,特别特别爱你。”

 沉香想:他早该送出去了,为什么却迟到了五年?

 这五年来,他独自一人面对空荡的房间,熟悉的雪松气息荡然无存,甚至连分手的具体理由都记不清了.....他隐约中觉得那应该是他的错,以至于夙夜难寐辗转不安,他时常会想,如果他当初能够剖白自己的心迹,他和杨戬是不是就不会走到这一步?